發行人建立了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發行人嚴格執行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優化質量管理流程,提高質量管理能力。發行人的產品質量受到了主要客戶的高度贊揚。
2022年扣除前后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7.11倍,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2023年6月8日(T-4日)上個月發布的行業平均靜態市盈率為24.55倍,超過51.15%,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前后的45.07倍,但仍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2)發行價格確定后,線下發行提交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數量為291人,管理的配售對象數量為6609人,約占無效報價后所有配售對象總數的90.46%;相應的有效認購總數為447030萬股,約占無效報價消除后擬認購總數的89.28%。相應的有效認購倍數為戰略配售回撥后,線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規模為2,487.85倍。
(3)投資者應注意發行價格與線下投資者報價之間的差異。線下投資者報價詳見《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巨潮信息網》同日發表的報價(www.cninfo.com.cn)《無錫錫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
(4)《無錫錫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需求金額為49964.74萬元,發行價格為34.00元/股,相應募集資金總額為8.5萬元,高于上述募集資金需求金額。
(5)本次發行遵循以市場為導向的定價原則。在初步查詢階段,線下機構投資者應根據實際認購意圖進行報價。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應根據初步查詢結果綜合考慮剩余報價和擬認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發行人基本面及其行業、市場狀況、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任何投資者參與認購的,視為已接受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6)本次發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中包含的風險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有效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不能保證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
7、發行人本次發行計劃使用募集資金投入49,964.74萬元。按發行價格34.00元/股計算,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8.5萬元,扣除發行費用約9.609.76萬元(不含增值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約為75.390.24萬元。如果尾數有差異,是四舍五入造成的。本次發行存在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利潤水平和股東長期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8、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限售股份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即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中,90%的股份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9、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代為認購新股。
10、2023年6月16日,線下投資者應根據《無錫錫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分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
認購資金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達。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全部無效。如果上述情況發生在同一天發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對象均無效。不同配售對象共享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不足的,共享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無效。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支付,并按規范填寫備注。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無錫錫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6月16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
11、如果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低于公開發行數量的70%,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
12、線下投資者應根據行業監管要求和資產規模合理確定認購金額,不得超過資產規模認購。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未足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和《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第四十一條中的其他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在限制名單期間,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3、任何配售對象只能選擇離線發行或在線發行進行認購。所有參與初步查詢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參與在線發行。
14、在線和離線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整體認購情況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并調整在線和離線發行的數量。具體回撥機制見發行公告中的“1、(6)回撥機制”。
15、本次發行結束后,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批準后,方可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未經批準的,發行股份不能上市,發行人將按發行價格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認購的投資者。
16、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關限期承諾和限期安排見招股說明書。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關股東根據發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自愿承諾。
17、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門對發行的任何決定或意見都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任何相反的聲明都是虛假的、虛假的。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18、請注意風險,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在下列情況下,將協商采取暫停發行措施:
(1)線下認購后,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認購總額不足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網上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3)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四)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發行的;
(5)根據《承銷辦法》第五十六條和《業務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責令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并及時宣布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投資者已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將盡快安排已支付投資者的退款。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監會注冊有效期內,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機會重啟發行。
19、擬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投資者,必須認真閱讀2023年6月5日(T-7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巨潮信息網)上披露.cninfo.com.cn;網站wwwww,中證網.cs.com.cn;中國證券網站w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站w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招股說明書全文,特別是“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風險因素,判斷其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認真做出投資決策。受政治、經濟、行業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可能發生變化,可能造成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0、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不保證披露本次發行的所有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和風險,合理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決定是否參與本次發行和認購。
發行人:無錫錫南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上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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