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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略配售部分,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投資配股的限售期為24個月。富城海富通安凱威員工參與科技創新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承諾配售的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9、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0、本次發行認購,任何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線下或網上發行一種認購方式。所有參與初步詢價配售的對象,無論報價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參與網上發行。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認購的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新股認購,投資者多次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參與同一新股認購的,投資者第一次認購為有效認購,其余認購為無效認購。
11、本次發行結束后,經上海證券交易所批準后,方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未經批準的,發行股份不得上市,發行人將按發行價格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認購的投資者。
12、投資者一定要注意投資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會協商采取暫停發行措施:
(1)線下有效認購數量小于線下初始發行數量;
(2)網上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3)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未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及其承諾跟進投資的;
(五)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發行的;
(六)根據《證券發行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8號〕)第五十六條《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2023〕33)第七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涉嫌違法或者異常的,可以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宣布暫停發行的原因,并恢復發行安排。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滿足會后事項監督要求后,在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重啟發行的機會。
13、在線和離線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整體認購情況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并調整在線和離線發行的數量。具體回撥機制和回撥后各類投資者的股份分配見發行公告中的“二、(五)回撥機制”。
14、2023年6月15日,線下獲配投資者應根據《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配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單獨支付。如果同一天獲得多只新股,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6月15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
15、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
16、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認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數量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7、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關限期承諾和限期安排見招股說明書。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關股東根據發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自愿承諾。
18、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門對發行人發行的任何決定或意見都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任何相反的聲明都是虛假的、虛假的。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19、擬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投資者,必須認真閱讀2023年6月5日(T-6日,發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招股說明書全文及相關資料,特別是“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風險因素,仔細判斷其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并做出投資決策。受政治、經濟、行業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可能發生變化,可能造成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0、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不保證所有投資風險的披露,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和風險,合理評估其風險承受能力,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決定是否參與發行認購。
發行人:廣州安凱微電子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海通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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