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36 證券簡稱:風華高科 公告編號:2023-37
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2022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1,157,013,211股扣除報告期末回購專戶持有股份5,444,720股后的股本1,151,568,491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分紅總額約為11,515.68萬元。本年度不送股,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前,公司截至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時可參與分配股份數量發生變動(注:可參與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股份數量為截至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時的總股本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回購股份后的股份數量),公司將保持每10股利潤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變動利潤分配總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計回購股份8,525,792股。根據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調整原則,調整后的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157,013,211股剔除已回購股份8,525,792股后可參與分配的總股數1,148,487,419股為基數,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1.00元(含稅),現金分紅總額為114,848,741.90元。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1.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
以利潤分配方案披露時公司的總股本1,157,013,211股扣除報告期末回購專戶持有股份5,444,720股后的股本1,151,568,491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含稅),分紅總額約為11,515.68萬元,本年度不送股,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前,公司截至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時可參與分配股份數量發生變動,公司將保持每10股利潤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變動利潤分配總額。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3月28日、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和《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公司可參與2022年度利潤分配的股份數量變化情況
自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但受回購股份影響,公司可參與2022年度利潤分配的股份數量發生變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計回購股份為8,525,792股。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回購股份》第二十二條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認購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權利,不得質押和出借。因此,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派方案實際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總股本1,157,013,211股扣減公司已回購股份8,525,792股后的1,148,487,419股為基數實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變動利潤分配總額。
3.公司本次實施的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一致。
4.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于2023年4月27日召開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利潤分配距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按上述原則調整后的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157,013,211股剔除已回購股份8,525,792股后的1,148,487,41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1.00元(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現0.9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20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21日。
四、分紅派息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3年6月21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年6月9日至登記日2023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擔。
六、除權除息價的計算原則及方式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按公司總股本折算每股現金分紅比例計算如下:
按總股本折算每股現金分紅的比例=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總額/公司總股本=114,848,741.90元÷1,157,013,211股=0.0992631元/股 。
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2022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按照上述原則及計算方式執行,即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除權除息日前收盤價-按公司總股本折算每股現金分紅比例=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992631元/股。
七、相關參數調整情況
本次權益分派后,公司正在實施的股份回購方案所涉及回購價格也將相應調整。公司后續將根據相關規定履行調整程序并及時披露。
八、咨詢機構
公司證券事務部。
咨詢電話:0758-2844724; 傳 真:0758-2865223;
聯系地址:廣東省肇慶市風華路18號風華電子工業城;
郵政編碼:526020。
九、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3年第二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4日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