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877 證券簡稱:金春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6
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
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失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激勵計劃已完成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2022年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相關核查意見。
2、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將在公司內部公布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對擬激勵對象名單沒有任何異議,也沒有反饋記錄。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驗證意見及公示說明》。
3、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開了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2022年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和《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提案》。同一天,公司于巨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
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第一次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提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授予條件已經實現,同意以2022年6月16日為首次授予日,以9.56元/股的價格向211名激勵對象授予284.70萬股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有關規定。
5、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予第一個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此發表了驗證意見。鑒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象中有27人離職,3人被免職。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上述人員不再具備激勵對象的資格,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26.00萬股限制性股票不予歸屬,公司無效。原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由211人調整為181人,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由原284.70萬股調整為258.70萬股,作廢26.00萬股。鑒于公司2022年業績未達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一個歸屬期業績考核目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一個歸屬期未達到。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181名激勵對象對應第一個歸屬期的77.61萬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歸屬,無效。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為103.61萬股。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權益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開了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2022年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和《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提案》。根據草案的規定,本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批準后12個月內確定,12個月以上未明確激勵對象的,保留權益無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預留的10萬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勵計劃經公司2022年首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后12個月內未明確激勵對象,預留權益無效。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保留的權益無效,不會對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勤勉、認真履行職責,為股東創造價值。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無紡布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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