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東華能源”)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知已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訊方式或直接送達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本次董事會于2023年7月1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應到董事7人,實際到會7人。會議由董事長周一峰女士主持,達到法定人數,公司監事與高管人員列席會議,會議符合相關法規,經審議表決通過以下議案:
一、《關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的議案》
因公司經營業務的需要,董事會經審議同意: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寧波新材料”)、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簡稱“寧波百地年”)擬向相關合作銀行申請共計不超過22.17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上述額度在獲得有關銀行審批后生效。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億元(人民幣)
截止本次董事會決議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綜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尚在有效期的各類綜合授信額度為318.02億元,其中:東華能源65.82億元,控股子公司252.2億元。已實際使用額度260.5億元,其中:東華能源41.69億元,控股子公司218.81億元(不含本次董事會審議的額度)。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議案通過。
二、《關于給予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銀行授信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董事會經審議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關銀行申請的16.07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18.20億元,較授信額度有所上浮),具體擔保額度、擔保期限以實際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
2022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已經審議通過《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綜合授信擔保額度及授權董事會批準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本年度擔保額度(外幣按照同期匯率折算)及有效期內,根據銀行授信審批情況,批準對子公司提供擔保。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即生效。
相關內容詳見2023年7月19日的《證券時報》與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授信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議案通過。
三、《關于給予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銀行授信擔保的議案》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需要,董事會經審議同意:為全資子公司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向有關銀行申請的3.6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4.32億元,較授信額度有所上浮),具體擔保額度、擔保期限以實際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
2022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已經審議通過《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綜合授信擔保額度及授權董事會批準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本年度擔保額度(外幣按照同期匯率折算)及有效期內,根據銀行授信審批情況,批準對子公司提供擔保。本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即生效。
相關內容詳見2023年7月19日的《證券時報》與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授信擔保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議案通過。
特此公告。
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7月18日
證券代碼:002221 證券簡稱:東華能源 公告編號:2023-041
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授信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1、公司對子公司擔保的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0%,敬請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
2、公司及子公司未對合并報表外的單位提供擔保,本次為子公司提供擔保有利于解決其日常經營的資金需求,促進其經營與發展,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范圍之內。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者“東華能源”)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寧波新材料”)、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簡稱“寧波百地年”)向相關合作銀行申請的共計19.67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22.52億元,較授信額度有所上浮),擔保期限以實際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
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與2022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綜合授信擔保額度及授權董事會批準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本年度擔保額度(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及有效期內,按銀行授信審批情況,批準對子公司提供擔保。其中,對寧波新材料擔保額度為120億,對寧波百地年擔保額度為18億,本次審議提供擔保的額度在授權額度內,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即生效。預計情況具體如下:
(注:表格中的“擔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與間接持股比例。)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財務指標(2022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1-3月度財務數未經審計)
單位:萬元
(二)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主要財務指標(2022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3年1-3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單位: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根據擬簽署的保證協議,本次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寧波新材料及寧波百地年與債權人銀行分別簽訂的《銀行授信協議》、《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等項下的債權。寧波新材料與寧波百地年項下的銀行擔保總金額不超過22.52億。本次擔保期限以實際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準。
四、董事會與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為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寧波新材料與寧波百地年向相關合作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擔保以確保其開拓業務之需要。公司通過直接與間接方式實際持有被擔保公司的控股權,上述公司資產優良、經營穩定、財務狀況及資信情況良好。
2、公司實際持有寧波新材料控股權,所擔保額度主要用于項目工程建設與運營,項目盈利前景良好,資金安全,回款可靠。寧波百地年為公司設立的專門從事液化石油氣貿易的子公司,所擔保額度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購的信用證開立等業務,屬于正常經營性業務,資金回籠穩定可靠。二者均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重要子公司,擁有較強的業務與財務控制能力,公司對其提供擔保風險較小且可控性強。
公司董事會與獨立董事認為:本公司實際持有上述被擔保公司的控股權,其資產優良、經營穩定、財務狀況與資信情況良好。公司對內部擔保信用的使用與管理等,建立了嚴格的擔保管理、內部財務控制以及審計監督制度;對有關業務開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與決策及執行流程;對各項業務往來制定了信用評估體系與信用管理制度。為此,公司對其擔保風險可控,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上述擔保符合有關政策法規與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為其擔保。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同意上述擔保事項,2022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關于給予子公司銀行綜合授信擔保額度及授權董事會批準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本年度擔保額度(外幣按同期匯率折算)及有效期內,根據銀行授信審批情況,批準對子公司提供擔保。公司為寧波新材料與寧波百地年向相關合作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上述擔保符合有關政策法規與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累計對外擔保的數量及對外擔保逾期的數量
截止本公告日,東華能源為南京東華能源燃氣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5.64億元,東華能源為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13.52億元,東華能源為東華能源(張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42.43億元,東華能源為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89.81億元,東華能源為東華能源(新加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11.28億元,東華能源為廣西天盛港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5.16億元,東華能源為東華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實際擔保金額為40.71億元,東華能源為子公司擔保金額合計為208.55億元,占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201.69%。
六、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東華能源(寧波)新材料有限公司與寧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的相關資料。
特此公告。
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7月18日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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