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01 簡稱證券:航天晨光 公告號:2023年18日
航天晨光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3元
● 相關日期
■
●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31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431、928、600.00股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0.03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12、957、858.00元。
三、相關日期
■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發送紅股或轉換股本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的股東持股數量,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分配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持有公司無限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 《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 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份等有關規定,持股期限在 1 個月內(含) 1 個月),其股息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為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 1 年度股息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上述所得統一適用 個人所得稅按20%的稅率征收。
利潤分配暫時不扣除個人所得稅,實際現金紅利為0.03元/股,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資本賬戶扣除并轉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然后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轉入公司,由公司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持有公司有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規定計算,持股時間自解禁之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為應納稅所得額的50%,實際稅負為10%。即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027元。
(3)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向中國居民企業向向向上的規定》 QFII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家稅務函)〔2009〕47 公司按照號碼)的規定,按照公司的規定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實際發現金紅利為0.027元/股。有關股東認為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紅利后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4)滬港通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根據《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 根據號碼)的規定,其現金紅利將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賬戶以人民幣的名義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發行 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實際發現金紅利為0.027元/股。有關股東認為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紅利后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所得稅,實際發放的現金紅利為0.03元/股,根據稅法判斷是否應當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相關咨詢辦法
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情況:
聯系部:公司證券投資部:
聯系電話:025-52826031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3日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