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企業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有關提案。依據有關要求,現將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事宜中企業不會有直接或者根據利益相關方向參加申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或賠償事項服務承諾如下所示:
企業不會有向特定對象做出最低保盈利或者變相最低保利潤的約定的情況,企業不會有直接或者根據利益相關方向特定對象給予財務資助或償還的情況。
特此公告。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88148 證券簡稱:芳源股權 公示序號:2023-048
可轉債編碼:118020 可轉債通稱:芳源可轉債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投資項目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項目投資項目規劃:
1、變動前:年損毀30萬噸級聚合物鋰電池回收利用、年產量8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
2、變更后:電池級碳酸鋰生產與廢棄聚合物鋰電池開發利用新項目
● 投資額:
1、變動前:總投資額不得超過20億人民幣
2、變更后:總投資額不得超過30億人民幣(包括周轉資金)
● 此次變動加盟項目早已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根據,有待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準許。本次交易不屬于關聯方交易,亦不組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所規定的資產重組。
● 有關風險防范:
1、此次項目投資項目公司涉及到項目備案、環境評價、土地資源獲得等許可證件,若因國家和地區相關政策變化、項目審批辦理備案等執行標準要素產生變化,該項目的實施可能出現變動、推遲、中斷或者終止風險;
2、項目執行進行存有科研開發與應用等方面不可控因素,若未來公司無法及時開發技術性、貫通技術方案,工程項目的技術性升級換代速率無法緊跟行業發展,可能出現項目投產時與市場的需求不一致、無法以客戶為中心的風險,將會對企業競爭優勢和經營效益造成不利影響;
3、此次加盟項目并未基本建設建成投產,產品的市場拓展狀況、客戶開拓狀況有待觀察。若企業不可以有效地搶占市場、開發新客戶、搶占市場,將會對該項目的營運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4、隨著國內生存壓力的不斷增加和用戶需求的不斷提升,如果將來市場的需求大跳水,領域有可能出現結構型、階段性生產過剩,公司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5、此次加盟項目涉及金額比較大,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及自籌經費等,如將來企業融資未及時得到,此次投資存有資金籌集不夠造成投資虧損風險;此次境外投資將會增加企業資本開支和現金支出,擬投資項目執行后銷售費用、折舊攤銷、現金流量排出對公司財務影響很大。如新項目不可以按期造成經濟效益或實際收益率不及預期,則可能對財務狀況造成一定不良影響;
6、本公告公布的新項目投資額、建設規劃等標值均是招生數或預計數,有待觀察,并不代表企業對于未來公司業績預測分析,亦不組成對股東業績承諾。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
一、變動前項目投資項目簡介
企業分別在2023年2月22日舉辦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四次大會,于2023年3月10日舉辦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投資磷酸鐵鋰電池回收及正極材料生產項目的議案》。企業計劃項目投資不得超過20億人民幣,分2期建設年損毀30萬噸級聚合物鋰電池回收利用、年產量8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基本上情況如下:
1、項目規劃:年損毀30萬噸級聚合物鋰電池回收利用、年產量8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
2、項目建設內容:大多為聚合物鋰電池回收利用工業廠房、磷酸鐵鋰電池廠房等生產經營性房屋建筑、生產制造輔助設備及各類附屬工程;
3、新項目投資額:基本預估項目總投資為不得超過20億人民幣,最后以新項目實際投資為標準;
4、項目建設周期:按實際項目建設進度為標準;
5、新項目建設規劃:規劃分幾期基本建設,一期為建設年損毀30萬噸級聚合物鋰電池回收項目,二期為打造年產量8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
6、必須履行相關手續:此次項目投資項目的實施有待政府部門相關主管部門項目備案、環境評價、土地資源獲得等許可證件;
7、項目資金來源及投資方式: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和自籌經費等,支付現金方法注資;
8、建設主體:擬新開設控股子公司
企業已經在2023年5月19日建立了控股子公司江門市芳源鋰業科技公司作為本次投資項目建設主體。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2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擬投資磷酸鐵鋰電池回收及正極材料生產項目的進展公告》(公示序號:2023-038)。
二、此次工程變更主要內容
(一)工程變更的原因和具體內容
企業已經與中國某新能源技術頭頂部汽車制造商在電池級碳酸鋰生產制造事宜簽署了合作意向協議,公司擬向其生產制造電池級碳酸鋰商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及中下游客戶開拓狀況,企業擬向加盟項目“年損毀30萬噸級聚合物鋰電池回收利用、年產量8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調整為“電池級碳酸鋰生產與廢棄聚合物鋰電池開發利用新項目”;并根據變更后投資項目具體內容,對投資額展開了對應的調節,投資額由不得超過20億人民幣調整為不得超過30億人民幣(包括周轉資金)。
(二)發生變更項目投資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規劃:電池級碳酸鋰生產與廢棄聚合物鋰電池開發利用;
2、項目建設內容:大多為電池拆解生產車間、碳酸鋰回收利用生產車間、磷酸鐵回收利用生產車間、磷酸鐵鋰電池生產線等生產經營性房屋建筑、生產制造輔助設備及各類附屬工程;
3、新項目投資額:基本預估項目總投資為不得超過30億人民幣(包括周轉資金),最后以新項目實際投資為標準;
4、項目建設周期:開發周期規劃為30月,自取得環評批復算起項目一期動工,新項目二期一年后動工,最后以具體項目建設進度為標準;
5、新項目建設規劃:規劃分幾期基本建設,一期關鍵為打造年產量3萬噸級電池級碳酸鋰及4.6萬噸級磷酸鐵前驅體新項目,二期關鍵為打造年產量4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
6、必須履行相關手續:此次項目投資項目的實施有待政府部門相關主管部門項目備案、環境評價、土地資源獲得等許可證件;
7、項目資金來源及投資方式: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和自籌經費等,支付現金方法注資;
8、建設主體:江門市芳源鋰業科技公司
(三)決議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6月9日舉辦了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投資項目的議案》,獨董發布了確立贊同的單獨建議,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方交易,亦不組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所規定的資產重組。
三、工程變更對企業的危害
公司本次變動加盟項目是以銷售市場、顧客等服務的具體情況考慮,融合公司戰略規劃所做的決定,合乎市場對于新能源項目的需求以及企業技術性可持續性發展精準定位。此次新項目將有利于優化產業布局,擴張企業經營規模,為公司發展培養一個新的核心競爭力,對公司戰略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四、風險防范
1、此次項目投資項目公司涉及到項目備案、環境評價、土地資源獲得等許可證件,若因國家和地區相關政策變化、項目審批辦理備案等執行標準要素產生變化,該項目的實施可能出現變動、推遲、中斷或者終止風險;
2、項目執行進行存有科研開發與應用等方面不可控因素,若未來公司無法及時開發技術性、貫通技術方案,工程項目的技術性升級換代速率無法緊跟行業發展,可能出現項目投產時與市場的需求不一致、無法以客戶為中心的風險,將會對企業競爭優勢和經營效益造成不利影響;
3、此次加盟項目并未基本建設建成投產,產品的市場拓展狀況、客戶開拓狀況有待觀察。若企業不可以有效地搶占市場、開發新客戶、搶占市場,將會對該項目的營運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4、隨著國內生存壓力的不斷增加和用戶需求的不斷提升,如果將來市場的需求大跳水,領域有可能出現結構型、階段性生產過剩,公司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5、此次加盟項目涉及金額比較大,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及自籌經費等,如將來企業融資未及時得到,此次投資存有資金籌集不夠造成投資虧損風險;此次境外投資將會增加企業資本開支和現金支出,擬投資項目執行后銷售費用、折舊攤銷、現金流量排出對公司財務影響很大。如新項目不可以按期造成經濟效益或實際收益率不及預期,則可能對財務狀況造成一定不良影響;
6、本公告公布的新項目投資額、建設規劃等標值均是招生數或預計數,有待觀察,并不代表企業對于未來公司業績預測分析,亦不組成對股東業績承諾。煩請廣大投資者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88148 證券簡稱:芳源股權 公示序號:2023-041
可轉債編碼:118020 可轉債通稱:芳源可轉債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一、股東會會議召開狀況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于2023年6月9日以當場融合通信方式舉辦。此次會議報告已經在2023年6月6日以書面形式或通信方式傳出。此次會議應參加執行董事9名,真實參加執行董事9名。此次會議由董事長羅愛平先生集結并組織。此次會議的集結、舉辦程序流程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此次會議經充足決議,產生下列決定:
(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一自查,企業各類標準合乎現行標準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中有關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相關規定,企業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標準。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二)逐一決議并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企業制訂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計劃方案,詳情如下: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類型為境外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金額為1.00元。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2、交易方式和發行日期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方法,公司將在根據上海交易所審批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后,有效期內適時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3、發售目標及申購方法
本次發行發行對象是不得超過35名合乎中國證監會、上海交易所規定的條件的投資人,包含符合要求要求的證券基金運營公司、證劵公司、代理記賬公司、投資管理公司、保險公司投資人、期貨公司、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以及其它符合要求的投資人等。在其中,證券基金運營公司、證劵公司、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人民幣合格境外企業投資人因其管理的2只之上商品申購的,算作一個發售目標;信托做為發售對象,僅以自籌資金申購。
最后發售目標由董事會以及受權人員依據股東會受權,在企業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予以注冊的決策后,與主承銷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本次發行認購價格狀況,遵循價高者得等標準共同商定。若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對本次發行目標有新要求,企業將按一個新的要求作出調整。
全部發售目標都以rmb現錢方法并按照同一價錢申購本次發行的個股。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4、利率基準日、發行價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利率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不少于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對向來車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定價原則等具有全新要求,企業將按全新要求作出調整。若股票在利率基準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價錢將作適當調整。實際調節步驟如下:
發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發放股利與此同時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D)/(1+N)
在其中:P0為更改前發行價,D為每一股發放股利,N為每一股派股或轉增股本數,P1為調整發行價。
最后發行價將于本次發行根據上海交易所審批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標準及監管機構的規定,由董事會以及受權人員結合公司股東會的受權與承銷商(主承銷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發售目標認購價格狀況,遵循價高者得等標準共同商定。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5、發行數量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依照募資總金額除于發行價明確,并且不超出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最后發行數量由股東會以及受權人員依據股東會的受權,在企業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予以注冊的決策后,與主承銷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共同商定。若按當前公司總市值計算,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不得超過15,348.18億港元。
在本次發行初次股東會決議公示日至發售日期內,企業若因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員工持股計劃備案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次發行前企業總市值產生變化的,則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限制會進行適當調整。
若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對本次發行的股權總數有新要求或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的決策規定調節的,則本次發行的股票數到時候適當調整。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6、募資規模和主要用途
本次發行募資最高不超過188,553.29萬余元(含本數),扣減發行費后擬用以下列新項目:
企業:萬余元
本次發行的募資及時前,企業可以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以自有資金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到位后根據法律法規程序給予更換。
本次發行的募資到位后,若此次具體募資凈收益低于以上募資擬資金投入額度,企業將會對以上工程項目的募資資金投入額度開展適當調整,募資不夠由企業以自籌經費處理。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7、限售期
本次發行結束后,發售目標申購的股權自發售完畢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發行結束后至限售期滿之日止,發售目標所取得的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因素提升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限購分配。
限售期期滿后,該等股份的出讓與交易依照到時候合理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及其中國證監會、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8、個股上市地點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將于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轉板買賣。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9、本次發行前期值盈余公積安排
企業本次發行前期值盈余公積由整體新舊公司股東按發行后的占股比例一同具有。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10、本次發行決定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決定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之日起十二個月。若企業已經在該期限內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予以注冊的決策,則其有效期限全自動延至本次發行進行之日。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宜經股東大會審議成功后,將依據程序流程向上海交易所申請,獲上海交易所審批通過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后才可執行,并且以上海交易所最后批準的計劃方案為標準。
(三)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四)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五)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六)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開展公證,并提交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開具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七)表決通過《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中國證監會《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示[2015]31號)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行政規章的需求,為了維護中小股東權益,公司也本次發行對掉期收益攤低產生的影響展開了深入分析并給出具體彌補收益對策,而且有關行為主體對企業彌補收益對策能夠獲得認真履行作出了承諾。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5)。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八)表決通過《關于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的議案》
為進一步建立完善科學合理、不斷、平穩、全透明分紅管理決策監督制度,主動收益投資人,幫助投資人塑造長線投資和客觀投資方法,依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2年修訂)》(中國證監會公示[2022]3號)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企業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九)表決通過《關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屬于科技創新領域的說明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計劃方案,公司本次募資看向歸屬于科技創新領域,并制訂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屬于科技創新領域的說明》。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屬于科技創新領域的說明》。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十)表決通過《關于設立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簽署監管協議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股東會允許成立公司重點存放帳戶用以儲放本次發行的募資,推行專用賬戶專儲管理方法,并受權公司管理人員落實措施并簽訂協議。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十一)表決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相關工作順利進行與穩定運行,董事會擬報請股東會受權股東會以及受權人員,在股東大會審議根據框架與標準下全權負責申請辦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相關事項。
受權事宜實際包含但是不限于:
1、在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股東會議決議允許的情況下,依照監管機構的建議,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對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必要的修定、調節和補充,包含但是不限于明確發售機會、發行數量、發行價、發售目標、募資額度以及與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相關的其他事宜;
2、聘用有關中介服務,申請辦理本次發行及發售申請事項;依據監管機構的規定制做、改動、申報相關本次發行及上市申請材料,回應有關監管機構的反饋建議;
3、準許、簽定、改動、填補、提交、呈送、實行本次發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協議書、協議合同文檔(包含但是不限于包銷及證券承銷協議書、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有關協議內容、聘請中介服務協議等);
4、在股東大會審議核準的募資看向范圍之內,依據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進展及具體融資需求,調節或確定募資的實際應用分配;根據的具體進展及經營必須,在募資及時前,企業可自籌經費優先執行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待募資到位后再給予更換;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監管機構的標準及市場現狀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相應的調節;
5、在本次發行結束后,依據執行情況對《公司章程》中關于總股本和注冊資金相關條款進行相關改動,并請示相關政府相關部門審批或備案,辦理的公司變更等事項;
6、如監督機構針對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現行政策產生變化或市場標準產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要求需由股東會再次決議的事項外,對本次發行的具體實施方案等相關事宜開展適當調整,并持續申請辦理本次發行事項;
7、當出現不可抗拒或其它足夠使本次發行計劃方案無法執行、或是雖然能執行卻會給他們帶來不好不良影響之情況,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現行政策變化時,酌情考慮確定本次發行計劃方案推遲執行或者終止;
8、在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容許前提下,全權負責申請辦理與本次發行相關的務必、適當或適宜的別的一切事項;
9、除開第4、5項授權有效期為截止到相關的事宜申請辦理結束外,其他事宜期限為一年,自股東大會審議根據本提案之日起測算。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表決通過《關于變更投資項目的議案》
根據企業和國內頭頂部新能源車企簽署電池級碳酸鋰生產制造事項的合作意向協議,企業未來擬為他們提供電池級碳酸鋰商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及中下游客戶開拓狀況,企業擬向加盟項目“年損毀30萬噸級聚合物鋰電池回收利用、年產量8萬噸級磷酸鐵鋰電池電池正極材料新項目”調整為“電池級碳酸鋰生產與廢棄聚合物鋰電池開發利用新項目”;并根據變更后投資項目具體內容,對投資額展開了對應的調節,投資額由不得超過20億人民幣調整為不得超過30億人民幣(包括周轉資金)。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變更投資項目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8)。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十三)表決通過《關于提請召開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依據《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針對以上必須股東大會審議的相關事宜,股東會擬遞交股東大會審議,并定為2023年6月27日舉辦2023年第三次股東大會決議。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2023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公示序號:2023-043)。
決議結論:允許9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特此公告。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88148 證券簡稱:芳源股權 公示序號:2023-042
可轉債編碼:118020 可轉債通稱:芳源可轉債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示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部公司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舉辦狀況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于2023年6月9日以當場融合通信方式舉辦。此次會議報告已經在2023年6月6日以書面形式或通信方式傳出。此次會議應參加公司監事3人,具體參加公司監事3人,此次會議由監事長朱勤英女性集結并組織。此次會議的集結、舉辦程序流程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下列提案:
二、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此次會議經充足決議,產生下列決定:
(一)表決通過《關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一自糾自查,企業各類標準合乎現行標準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中有關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相關規定,企業合乎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標準。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二)逐一決議并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企業制訂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計劃方案,詳情如下:
1、發行新股的類型和顏值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類型為境外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金額為1.00元。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2、交易方式和發行日期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方法,公司將在根據上海交易所審批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后,有效期內適時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3、發售目標及申購方法
本次發行發行對象是不得超過35名合乎中國證監會、上海交易所規定的條件的投資人,包含符合要求要求的證券基金運營公司、證劵公司、代理記賬公司、投資管理公司、保險公司投資人、期貨公司、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以及其它符合要求的投資人等。在其中,證券基金運營公司、證劵公司、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人民幣合格境外企業投資人因其管理的2只之上商品申購的,算作一個發售目標;信托做為發售對象,僅以自籌資金申購。
最后發售目標由董事會以及受權人員依據股東會受權,在企業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予以注冊的決策后,與主承銷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本次發行認購價格狀況,遵循價高者得等標準共同商定。若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對本次發行目標有新要求,企業將按一個新的要求作出調整。
全部發售目標都以rmb現錢方法并按照同一價錢申購本次發行的個股。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4、利率基準日、發行價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利率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不少于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股票買賣交易總金額/利率基準日前二十個買賣日股票買賣交易總產量)。
若中國法律、政策法規對向來車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定價原則等具有全新要求,企業將按全新要求作出調整。若股票在利率基準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分紅派息、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宜,本次發行價錢將作適當調整。實際調節步驟如下:
發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發放股利與此同時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D)/(1+N)
在其中:P0為更改前發行價,D為每一股發放股利,N為每一股派股或轉增股本數,P1為調整發行價。
最后發行價將于本次發行根據上海交易所審批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標準及監管機構的規定,由董事會以及受權人員結合公司股東會的受權與承銷商(主承銷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及發售目標認購價格狀況,遵循價高者得等標準共同商定。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5、發行數量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依照募資總金額除于發行價明確,并且不超出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最后發行數量由股東會以及受權人員依據股東會的受權,在企業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予以注冊的決策后,與主承銷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共同商定。若按當前公司總市值計算,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不得超過15,348.18億港元。
在本次發行初次股東會決議公示日至發售日期內,企業若因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員工持股計劃備案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次發行前企業總市值產生變化的,則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限制會進行適當調整。
若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對本次發行的股權總數有新要求或中國證監會予以注冊的決策規定調節的,則本次發行的股票數到時候適當調整。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6、募資規模和主要用途
本次發行募資最高不超過188,553.29萬余元(含本數),扣減發行費后擬用以下列新項目:
企業:萬余元
本次發行的募資及時前,企業可以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情況以自有資金優先資金投入,并且在募資到位后根據法律法規程序給予更換。
本次發行的募資到位后,若此次具體募資凈收益低于以上募資擬資金投入額度,企業將會對以上工程項目的募資資金投入額度開展適當調整,募資不夠由企業以自籌經費處理。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7、限售期
本次發行結束后,發售目標申購的股權自發售完畢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發行結束后至限售期滿之日止,發售目標所取得的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股權因為公司派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因素提升的股權,亦必須遵守以上限購分配。
限售期期滿后,該等股份的出讓與交易依照到時候合理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及其中國證監會、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執行。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8、個股上市地點
此次向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個股將于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轉板買賣。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9、本次發行前期值盈余公積安排
企業本次發行前期值盈余公積由整體新舊公司股東按發行后的占股比例一同具有。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10、本次發行決定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決定有效期為自企業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之日起十二個月。若企業已經在該期限內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本次發行予以注冊的決策,則其有效期限全自動延至本次發行進行之日。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宜經股東大會審議成功后,將依據程序流程向上海交易所申請,獲上海交易所審批通過并獲得中國證監會允許登記注冊的審批后才可執行,并且以上海交易所最后批準的計劃方案為標準。
(三)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四)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五)表決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六)表決通過《關于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公司編制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開展公證,并提交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開具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七)表決通過《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議案》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中國證監會《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示[2015]31號)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行政規章的需求,為了維護中小股東權益,公司也本次發行對掉期收益攤低產生的影響展開了深入分析并給出具體彌補收益對策,而且有關行為主體對企業彌補收益對策能夠獲得認真履行作出了承諾。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填補回報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5)。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八)表決通過《關于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的議案》
為進一步建立完善科學合理、不斷、平穩、全透明分紅管理決策監督制度,主動收益投資人,幫助投資人塑造長線投資和客觀投資方法,依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2年修訂)》(中國證監會公示[2022]3號)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企業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九)表決通過《關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屬于科技創新領域的說明的議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計劃方案,公司本次募資看向歸屬于科技創新領域,并制訂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屬于科技創新領域的說明》。
主要內容詳細企業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屬于科技創新領域的說明》。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尚要遞交企業股東大會審議。
(十)表決通過《關于設立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簽署監管協議的議案》
依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職工監事允許成立公司重點存放帳戶用以儲放本次發行的募資,推行專用賬戶專儲管理方法,并受權公司管理人員落實措施并簽訂協議。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表決通過。
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監事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88148 證券簡稱:芳源股權 公示序號:2023-044
可轉債編碼:118020 可轉債通稱:芳源可轉債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2023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
個股應急預案公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6月9日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三次大會,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企業2023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有關提案。
《廣東省芳源新原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等有關文件已交于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煩請廣大投資者留意查看。
此次企業2023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的公布事宜并不代表審批、申請注冊單位針對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的實質辨別、確定或準許,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應急預案上述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的有效和進行仍待企業股東大會審議及上海交易所審批并且經過中國證監會申請注冊,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證券代碼:688148 證券簡稱:芳源股權 公示序號:2023-045
可轉債編碼:118020 可轉債通稱:芳源可轉債
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2023本年度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
個股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防范、
彌補收益對策以及相關行為主體約定的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示[2015]3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需求,為確保投資人尤其是中小股東權益,廣東省芳源新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就本次發行對攤薄即期回報產生的影響展開了仔細分析,并制定了具體攤薄即期回報的彌補具體措施。與此同時,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整體執行董事及高管人員依據上述要求對企業彌補收益對策能夠獲得認真履行亦進行了相對應服務承諾,詳細如下:
一、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影響因素分析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總數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企業總股本的30%(含30%),即15,348.18億港元,且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募資總額不得超過188,553.29萬余元。本次發行結束后,企業總市值將有所上升,企業凈資產規模都將有所提高,因為本次發行一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存在一定的開發周期,經濟收益存在一定的滯后效應,因而短時間企業每股凈資產和權重計算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等數據要被攤低。
(一)計算假定和前提條件
1、假定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預計于2023年11月末進行。
2、假定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數量達到不得超過企業發售前總股本的30%,且不超出15,348.18億港元,若企業在本次發行初次股東會決議公示日至發售日期內產生派股、復購、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權轉讓等股本變動事宜,此次向特定對象發售A股個股的發行數量會進行適當調整。
3、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的總數、募資額度、發行日期僅是根據計算目地假定,最后以具體公開發行的股權總數、發售結論與實際日期為標準。
4、假定宏觀經濟形勢、國家產業政策、市場發展情況、消費者市場情況等上沒有發生變化。
5、本計算未考慮到本次發行募資到帳后,對企業生產運營、經營情況(如銷售費用、長期投資)等危害。
6、結合公司2022年年報,企業2022年扣非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純利潤為1,590.13萬余元。假定企業2022年扣非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預測分析純利潤在2022年前提下依照提高20%、不會改變、降低20%三種場景各自測算。
以上假定僅是檢測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并不代表企業對2023年生產經營情況及行情的分辨,亦不組成對企業2023年的盈利財務預測,投資人不可由此開展決策,股民由此開展決策造成損害的,公司沒有承擔連帶責任,最終數據以會計事務所財務審計金額為標準。
(二)對外國投資者掉期回報攤低危害
根據以上假定,企業計算了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對企業2023年每股凈資產等主要財務指標產生的影響,詳情如下表所顯示:
注1: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釋每股收益系依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一一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的相關規定測算;即(1)本次發行前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扣非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純利潤/發售前總市值;(2)本次發行后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扣非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純利潤/(發售前總市值+此次新增加發行股份數*發售月下月至年底的月數/12);
注2:表內本次發行前普通股票股票數較2022年底有所下降,主要系企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一部分第一類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而致。
二、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攤薄即期回報風險特別提醒
此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新股后,伴隨著募資及時,公司凈資產可能大幅上升,而此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經濟效益的完成必須一定時間,若公司盈利短時間無法得到相對應力度的提升,企業的每股凈資產和凈資產回報率等數據將會出現一定力度的降低,自然人股東掉期收益存有被攤低風險。
除此之外,一旦上述情況講解的前提假設或公司運營發生變化,無法證明本次發行造成掉期收益被攤低狀況發生變化概率。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本次發行很有可能攤薄即期回報風險。
與此同時,在計算本次發行對掉期回報攤低危害環節中,企業對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純利潤的假定剖析并不是企業的財務預測,為了應對掉期收益被攤低風險性而制訂的彌補收益具體辦法并不等于對企業未來盈利作出確保,投資人不可由此開展決策,股民由此開展決策造成損害的,公司沒有承擔連帶責任。報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三、本次發行的重要性和合理化
本次發行所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都經過層層論述,實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次發行的重要性和合理化詳細的《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之“第二節 股東會有關此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的相關介紹。
四、此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具有業務流程之間的關系
企業是一家專業的鋰離子電池NCA電池正極材料前驅體制造商,以稀有金屬資源循環利用為載體,用現代分離工藝和結構材料制備技術為基礎,已建立起從鎳鈷原材料到三元正極材料前驅體和鎳正極材料的全產業鏈條。此次募投項目的實行將進一步提升企業在電池正極材料領域內的商品供貨能力,是企業為切合新能源項目發展趨向、回應下游企業日益擴張用戶需求所做出的關鍵合理布局。將來,公司將繼續堅持科技創新的發展之路,并且以此次募投項目的建立建成投產為突破口,不斷加大產品研發幅度,進一步完善企業在新能源材料的業務版圖。
綜上所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緊緊圍繞公司主要業務開展,符合公司的發展理念。
五、公司從事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人員、技術性、銷售市場等方面貯備狀況
(一)技術實力
企業研究所根據企業已經有專利布局發展戰略,通過不斷的科研投入與技術革新,現階段已經擁有從低鋰量充電電池廢棄物中回收利用鋰的方式、從鋰水溶液分離出來鋰與三元重金屬離子M的方式等發明專利的貯備,同時對磷酸鐵鋰電池回收料貧鋰渣的融解特性科學研究、磷酸鐵鋰電池優先選擇提鋰的辦法、磷酸鐵鋰電池前驅體的高效液相生成科學研究等科技計劃項目展開了項目立項科學研究。企業會以已有的新能源材料研發能力,提升關鍵技術及貯備研發能力的知識產權布局、計劃和執行,推動知識產權轉化,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推進和建成投產。
(二)人才資源
企業除開已有的新能源材料制取和稀有金屬資源循環利用等關鍵專業技術人員貯備外,還通過外界人才引進政策及內部結構人才的培養相結合的,在增強自身產品研發人才培養的前提下,引進外界人力資源,運用技術性創新激勵機制、高校科研企業合作聯培方案等形式,提升企業整體科研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以在人才資源塑造層面的協作,提升企業對本身人才培養和貯備水平,保持著企業科學研究創新性、增強企業技術性技術水平,為企業投資項目技術上的創新與可持續帶來了適用。
(三)市場開拓
在提升目前營銷團隊基本建設的前提下,企業將通過引進出色銷售業務和專業管理人才,并且在目前客源與市場項目經驗的前提下,進一步鞏固進一步深化戰略客戶合作伙伴關系,積極拓展世界各國一個新的高端客戶。
六、企業解決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本次發行可能造成投資人的掉期收益明顯下降,為了保護股民權益,確保企業募資的高效應用,提高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觀水平,增強對企業股東回報能力,公司擬采用如下所示彌補對策:
(一)積極主動穩步推進募投項目的建立,提高運營效率和營運能力
此次募投項目的實行將使企業提高經濟實力、抵擋市場競爭風險、提升綜合性競爭能力。企業將加快募投項目執行,提高運營效率和營運能力,減少發行后掉期收益被攤低風險。
(二)提升募資管理方法,保證募資標準高效地應用
本次發行的募資到位后,企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等相關規定以及企業《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需要對募資開展專用賬戶存儲應用,確保募資依照原本定主要用途得到很好的合理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資金使用風險性。
(三)提升運營管理和內控制度
企業將進一步加強企業運營管理和內控制度,提升企業日常經營效率,減少營運成本,全方位高效地控制公司運營和管理風險性,提高整體經營效率。
(四)嚴格遵守利潤分配政策
結合公司國務院令《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2年修訂)》的相關要求,建立了《廣東芳源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23年-2025年)》。企業將嚴格按照規章的相關規定,健全對股東分紅事項運行機制,高度重視對投資的有效收益,積極主動采用股票分紅等形式分配股利,吸引客戶并提高外國投資者升值空間。
(五)提升人才培養
企業將建立和企業發展相符的人才配置,持續推進產品研發與銷售團隊建設,引入出色的專業管理人才。創建更加高效的用工激勵激勵機制及其科學規范和切合實際的人才引進政策和培訓制度,構建社會化優秀人才運營模式,為公司可持續發展觀提供科學的人才支撐。
(六)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為企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企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需求,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證公司股東可以充分行使支配權;保證股東會可以按照法律法規、法規及企業章程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做出科學合理、快速和保守的管理決策;保證獨董可以認真履行職責,維護保養企業共同利益,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利;保證職工監事能獨立高效地履行對執行董事、主管和其它高管人員及企業財務的決定權和檢測權,為企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企業的控投公司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對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采用彌補對策承諾
(下轉B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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