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12 證券簡稱:賽伍技術 公告編號:2023-038
蘇州賽伍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125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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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送轉: 是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蘇州賽伍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鑒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12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蘇州賽伍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規定,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對12名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50,300股按照17.165元/股的價格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3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參與利潤分配。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本次差異化分紅方案
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為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紅利1.25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以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確定的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440,299,036股,扣除擬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250,300股后的股數,即以440,048,736股為基數,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55,006,092.00元(含稅)。公司本次不進行送股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的計算依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相關規定,公司申請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紅為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的現金紅利指以實際分派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得出的每股現金紅利。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因此,本次權益分派不會使公司流通股發生變化,流通股股份變動比例為0。
每股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 440,048,736×0.125÷440,299,036≈0.1249元/股
綜上,本次權益分派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1249)÷(1+0)=前收盤價格-0.1249元/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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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除公司自行發放對象外,公司其余A股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自行發放對象
蘇州高新區泛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蘇州蘇宇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蘇州賽盈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持有人的A股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公司A股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本公司暫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待該類股東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
(2)對于持有股權激勵限售股個人的股息紅利稅,參照前述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的現金紅利稅相關規定處理。
(3)對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本公司將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1125元。如果QFII股東涉及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通過滬股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動機制試點的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相關規定,其現金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按照10%稅率代扣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扣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1125元。對于滬股通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低于10%的,企業或個人可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本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125元(含稅)。
五、有關咨詢辦法
對于本次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公司股東可在工作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進行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董秘辦
聯系電話:0512-82878808
特此公告。
蘇州賽伍應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4日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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