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13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從后到前的順序,從晚到早,同一擬購價格,同一擬購數量,同一申報時間,排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排除擬購數量為所有合格線下投資者擬購總數的1%。當擬刪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刪除該價格的申報。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和認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發行人行業、市場狀況、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根據上述原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有效報價不少于10名線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是指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符合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和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發起人(主承銷商)聘請上海金天城律師事務所立即見證發行和承銷的整個過程,并對線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關條件的合規性和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投資風險提示安排:初步詢價后,如果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剩余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或本次發行定價對應的市盈率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近一個月發布的同行業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認購前發布《信音電子(中國)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限售股份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所有參與線下發行的投資者都需要通過長江贊助投資者平臺(https://emp.cjfinancing.com.cn)提交承諾書及相關驗證材料。《承諾書》要求線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將被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的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主承銷商)母公司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長江證券創新投資(湖北)有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本次配股的限售期為24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10、市值要求:
線下投資者:前兩個交易日(2023年6月21日)開始初步詢價。T-6)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科技創新創業等主題封閉運營基金和封閉運營戰略配售基金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在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2023〕110號)執行。
網上投資者: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可于2023年7月3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認購。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開放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市值每5000元可認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2023年6月29日,投資者持有的市值(T-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于2023年7月3日(T日)認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2018〕279號)有關規定。
11、獨立表達認購意向: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2、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在線和線下認購后,將根據在線認購情況,決定是否在2023年7月3日(T日)啟動回撥機制,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3、2023年7月5日,線下投資者應根據《信音電子(中國)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支付新股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在T+2日16日支付:00前到賬。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支付,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在同一天獲得多只新股的情況下,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信音電子(中國)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7月5日(T+2日)日終新股認購資金充足。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
14、暫停發行: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如有)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具體暫停條款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十、暫停發行”。
15、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告中國證券業協會。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在限制名單期間,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6、股票發行后計劃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較高。創業板公司具有研發投資大、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和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并做出仔細的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一旦投資者提交報價,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7、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
股票發行概況
■
發行人:信音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